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8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院2008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07〕1号)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08〕1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分数、综合素质测试分数和加分因素三项合计总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3日起到5月20日止,共5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0574-86891302
5.公示期后我院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发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录取通知书。
地址:宁波北仑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15800
电子信箱:nzyjy@126.com
附件: 国际商务拟录取名单
机电一体化技术拟录取名单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拟录取名单
乐器制造技术拟录取名单
模具设计与制造拟录取名单
应用英语拟录取名单